典型案例:某男56歲是漁民在漁船上作業(yè)的時候,被船繩給拌倒了,造成左腿嚴重性骨折,據主治醫(yī)師估計,以后走路會拐,而且會喪失部分勞動能力。沒有簽勞動合同,老板現(xiàn)也偶爾地往卡里打醫(yī)療費,態(tài)度也比較誠肯。
一、這種情況某男應該得到哪幾方面的賠償。
二、要做一些哪些方面的準備,才不怕老板日后生變。
法律分析:首先,申請工傷鑒定,確認傷殘等級后是確認賠償?shù)幕A。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
第二,主要理賠范圍包括享受工傷醫(yī)療待遇,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住院伙食補助費,輔助器具,醫(yī)療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生活護理費等。
第三,如果協(xié)商不成,帶好相關資料到勞動監(jiān)察部門投訴,或者直接到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提出勞動仲裁。
法條鏈接:《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yè)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fā)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fā)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zhàn)、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fā)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第十八條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三)醫(y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yè)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yè)病診斷鑒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后,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